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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.10.25

誰來停止挑戰台北市保護區?近來台北市政府用盡各種方法讓所有的違法「就地合法」,並美化其名叫做「輔導合法」。其中,即將於今日審查的慈濟內湖基地案,因東、西、北三側皆為潛在順向坡、加上回填湖區、谷地集水區、礦坑、斷層等不利的自然條

件,因此形成典型環境敏感地區與潛勢災害風險地帶,所以才被劃設為保護台北居民的保護區。然多年來保育團體努力反對本案變更,沈寂數年後,竟藉由本次選舉又重返戰場。

反對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個案變更,即刻進行保護區通盤檢討

郝市政府應該(但拒絕)面對保護區變更的基本命題,包括為何要變更保護區為他用?該區保護的條件消失了嗎?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可以凌駕於國土保安、水土保持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嗎?為什麼不進行保護區通盤檢討,而任令權力者挑戰保護區並為其一一開門?

本案最早由七星農田水利會將土地賣給新陸觀光公司,基地開始充斥莫名其妙的(違規)土地使用活動(如網球場、公車停車場、幼稚園),且周圍農園開始淹水,居民屢次陳情無效。1996年慈濟以13億元購地1997年規劃建設大量體的兒童醫院,遭都發局駁回變更申請(1998/1時陳水扁任市長)。
1998/12大湖里民公投反對慈濟設院,並贊成闢為水保公園。

2001/1~2002/11(時馬英九任市長)由都市發展局擔任窗口,召集府內相關單位總計開了四次(府內)座談會、一次專家學者座談會,並於2003 /2~2003/12完成水土保持審查。2004年改以規劃國際志工大樓進入都市計畫審查程序,2004/6市都委會543次會議審議,組成專案小組針對使用計畫、交通、水保、回饋,及保護區開放原則、慈濟環境基本理念詳予討論。2005/7~2006/12專案小組審查7次,2007/5大會決議另召開討論會,其後召開2次討論會後本案暫停,2010/9/28召開第三次討論會後立即提今(10/25)日大會審議。
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四條第十九項:保護區:為國土保安、水土保持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而劃定之分區。 2001年納莉風災後,市府委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坡地防災小組,勘驗、檢討後送交市長結論為:「保護區與山坡地過度開發與利用,確是坡地災害及平地淹水的主因,故強烈建議暫緩開發利用保護區及山坡地」。

此外,市府的都市發展政策白皮書中明白告訴市民,台北市目前面臨的生態課題有:(1)人為開發導致山域、水域環境破壞;(2)坡地開發、不透水面增加,使逕流量增加;(3)自然生態敏感區受衝擊與破壞。所以,白皮書進一步宣告:「佔台北市一半以上面積的環境敏感地區(包括保護區、風景區、行水區),應予積極保育。」

本案挑戰台北市山坡地保護區政策以及台北市政府對市民的承諾,通過後開發業者將起而效尤,徹底瓦解劃設保護區的意義與價值,埋下災難的因子。為避免後續效應(大量保護區變更、瓦解維生機制、製造災難)產生,並基於保護區劃設的目的與意義、全球氣候驟變下的極端天候,以及保護區對於台北盆地的重要價值,我們認為國土保安、水土保持、天然資源、生態等功能,應優先於其他開發使用,我們反對毫無原則依據與正當性的保護區個案變更及開發。

我們的認知與要求:

1. 市府不應在選前任令利益團體挑戰保護區,並為其開門,而是應面對問題並落實積極保護之承諾,研議與慈濟換地可能,並徹底解決當地回填後淹水之患。

2. 都委會應公開三次討論會會議紀錄,並釐清本案為何暫停近三年後,在新任都委會委員及選前再次啟動變更程序?過去三年間暫停的原因為何?當時都委會委員所提的問題癥結解決了嗎?

3. 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應暫緩審理本案,並促請市府全面進行保護區通盤檢討,明確界定與宣布保護區的價值與功能,釐清並擬定保護區變更的限制與原則,且將慈濟內湖基地納入通盤檢討。

※記者會發起團體:台灣綠黨、內湖還我家園促進會、荒野保護協會、草山生態文史聯盟、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、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
出席代表:台北市內湖區還我家園促進會代表、荒野保護協會代表、蠻野心足生態學會秘書長林子凌、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/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主任廖本全、草山生態文史聯盟代表、綠黨召集人潘翰聲、綠黨秘書長張宏林、綠黨政策部主任李盈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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